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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無時無刻都在編織著事件,
事難用對錯之分,但人卻用對錯當作結論。
但這些事件,真有對錯之分嗎?
高一時,教導公民的導師有以下的言論。
有一隻狗在斑馬線上,那時紅綠燈上閃爍著紅燈。
此時一台車子快速的行駛,眼看車子就快撞到狗兒。
那瞬間。你會怎麼做?
救。
不救。
救與不救都沒錯。
你覺得有錯嗎?
救,你的確是個好人,為了狗兒而不顧性命,雖不能說值與不值。
不救,下一秒狗兒可能逃脫,下一秒也可能被撞了,但你是個守法的人,你可以迅速地打電話,或是抱起狗兒去獸醫院急救。
現在說說我的想法,
我的答案是甚麼?不救。
假設我今天一救就可能會喪失性命,你可以說我貪惜生命。
但我會去改變未來,以一隻狗兒的性命去救更多的性命。
改變法律,不能棄動物,有動物專設道路。等等,你都可以去做。
你救了那隻狗兒,無死,你仍然可以去做。
但是死了呢?下一秒又有個人類跑去救狗,與你一起死亡嗎?
真諷刺不是?
而且家人、朋友,在乎你的人情何以堪?
假設沒人在乎你,那麼你眼前的狗兒呢?
你只救他而不救他的同胞嗎?
而人類,為甚麼可以這麼有自信呢?
你只是覺得「我是對的」,堅持所以自信。
不過就是感覺,怎麼能夠成為正確的?
挺感性,但不理智。
所以知道做錯的人,為何犯錯而不自知呢?
因為他有自信。
認為「我是對的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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